·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留言板 ·

物业知识
联系我们

山西乐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mail:sxlswy3331@163.com

联系人:李玲
联系电话:15513628898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32号第7幢1单元0101号房

物业知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物业知识
鞋柜放门口,损人利己,法律禁止!
发布者:admin  来源:物业管理部--品质管理  发布时间:2021/9/13

现在很多小区楼房格局是两梯多户,住户从电梯到家门口要经过公共走廊。然而,正是这条公共走廊,让一些邻里之间闹得不可开交。最近吴小姐因为公共走廊里出现的一个鞋柜,与邻居闹掰了。虽然她已与邻居协商多次,但问题一直没能解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楼道放鞋柜邻居不堪其扰

去年11月,吴小姐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完成装修后于今年6月入住。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她就遭遇了烦心事儿。“我们这栋楼一梯两户,出了电梯就是走廊,左右两侧各一户,走廊很窄。然而,邻居把大鞋柜直接摆在了电梯旁的走廊里,鞋柜上方还堆满了各种鞋盒。冬天还凑合,夏天一出电梯就会闻到一股臭味,太糟心了。”吴小姐抱怨,自己入住以来,天天为这个飘散臭气的鞋柜烦心,为此也没少与对方协商,但对方一直以“此处是自家门口”为由,拒绝将鞋柜搬进室内。吴小姐说,她曾在朋友居住的小区里发现单元口的小天地被业主们占用得面目全非,除了鞋柜,还有储物架、脚盆、杂物堆、衣物等。“公共走廊空着也是空着,放点杂物又怎么了?只要走得过去不就行了吗?”另一位业主余女士表示,只要把鞋柜做在自己家门口,不影响邻居出入就行,“再说,邻居也可以在公共走廊放个鞋柜嘛,大家一起用,不干扰对方不就行啦?”

“公共走廊是大家公用的,买房的时候每个人都花了钱,你想放置鞋柜当然得征得邻居同意。”业主杨先生也经历了类似的事——

他的邻居想把公共走廊改造成私人的入户花园,而杨先生表示,堆放花盆花架势必会造成走廊拥堵,而且自己也出了公摊面积的钱,这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与杨先生持同一观点的还有业主柳先生:“公共楼道、走廊属于业主共有,不是谁家的私人领域,放置鞋柜、杂物架既影响整洁美观,还会导致保洁人员无法进行日常清扫,甚至制造消防和安全隐患,这不是损人利己么?建议大家都能换位思考,把鞋柜放进屋内。”

楼道摆放鞋柜可能触及的法律法规

一、《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

持安全和畅通。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律师提醒

对于公共走廊的使用问题,记者专门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71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公共走廊应当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均应在合理限度内恰当使用,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平等使用权。业主如果擅自将鞋柜放置于公共走廊处,没有征得其他业主同意,那就会构成侵占公共部位的违章事实。

律师提醒,走廊属于公共场所,用私有物品占领虽然方便了自家,但如果大家都这样做,整个走廊被物品占据,会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作为小区业主要文明装修,针对公摊面积要在合理限度内使用,避免在装修过程中侵占公摊面积,引起邻里纠纷以及财产损失。“要解决公摊面积被占用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排除妨碍。”

物业观点

  楼道是自家进出通道,

  也是社区居民疏散通道,

  请不要在楼道、电缆井内堆放杂物。

  电瓶车勿停在楼梯间、室内充电,

  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自觉维护灭火器、消火栓、

  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等消防设施。



分享到:

城中村物业|,诚信物业|物业服务公司|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市场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32号第7幢1单元0101号房  电话:15513628898  手机:15513628898  电子邮箱:sxlswy3331@163.com

版权所有:山西乐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晋ICP备18007450号-1 手机版